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這句話從小聽到大。但是在進入網路世界的時候,常常有許多免費的服務,提供眾人使用。
長期下來我們也習慣使用許多免費的服務,其中之一就是 Google 提供的許多不同種的項目,包含了 Gmail、相簿甚或搜尋引擎,都算是一種可以收費但是免費的服務,其他如 Yahoo、微軟 Live.com、台灣的智邦生活館電子郵件信箱等等。
身處網路世界,著實受惠於許多免費的服務,但近年來除了幾個固定的免費服務,例如 Email 等,對於服務收費這件事,我其實總是抱持的,有能力去支付自己想要的服務,樂意之至的想法。如果大家有看過我對使用工具的紀錄,應該可以發現免費服務的項目是遠比付費的少了許多。
幾年來的體驗,我反而認為,當我們喜歡一個服務的時候,付費支持或許是一個更好的選擇。
免費不是真的免費
其實大家應該知道,或許多少都被宣導過:「免費的不是真的免費。」或者應該說,使用免費服務的人,其實很容易間接地被服務的提供商「商品化」。
生活中不乏這些案例,例如一開始使用 Gmail 體驗的暢快,現在 Web 版本已然出現一個廣告的常駐版位;每一次的 Google 搜尋所累積的紀錄與資料,都成為了 Google 對於企業推銷廣告方案,提倡自己能夠「精準行銷」的提案項目之一,臉書也使用雷同的操作方式,你的資料被用於對廣告商行銷與收費。
這是非常合理的,營運 Google、臉書這樣的龐大系統,所費不貲,要達到企業能夠每年持續的獲利,勢必需要找到獲利的模式,尤其是在上市交易後,除了對大股東交代之外,更多時候需要對買每一張股票的小股民也提供獲利的希望與可能。伺服器需要資金,營運的人力需要資金,我們看到的服務表層,不諱言,是需要金錢幫助建構出來的。
付費提供的擁有感
所以,免費的服務,在權利義務關係之上,擁有權的概念是模糊的。例如我們的確擁有一個 Gmail 帳號,但實際上因為是免費的服務,當今天 Gmail 突然說要關閉的時候,真的要對我們做甚麼都行,畢竟從法律的角度來看,他們任何改變,並沒有對我們造成「損害」,因為 Google 沒有收我們的錢。
但付費的話就不同的,我們跟服務的提供商會有權利義務關係,我們用金錢買到我們想要的服務,提供者也是在承諾服務的持續提供與穩定。如果服務中止,費用的處理之外,積極一點的話還可以表彰權利義務,當然在網路世界中,服務層出不求,換到新的服務也不是問題。
記得嗎?當年無名小站被 Yahoo! 決定結束服務的時候,也是提供了一段時間讓大家下載,同時許多類似的服務,例如痞客幫、Xuite 等都推出了「搬家工具」。
還有我印象深刻的例子,就是付費電子報「科技島讀」由周欽華所寫的電子報,據他在 Podcast 所陳述,應該是有上千名的訂戶,在決定中止發行之後,相繼要處理退款的問題。試想,如果是一篇免費的電子報,當今天要停刊,不需要公告,只要默默地不在寄送即可。
所以金錢所創造的除了讓我們覺得有能力的成就感外,同時也讓我們對花費的錢所換得的項目,產生「擁有」的感覺,同時也會讓服務提供者,有責任對於「擁有」這件事情認真看待。
最重要的是一份承諾
昨天聽到 happy xiao 在 Podcast 提到一段關於電子報轉換域名的經歷,他一次買了五年的域名 coke.do,後面接上了一句話說明,覺得自己對於五年是一個承諾,要經營五年。
付費就是有這樣的魔力,因為我們花錢,就會開始變得重視。然後去思考自己要怎麼去完成這件事情,但老實說,依照我自己的經驗,付費後就有承諾,這是需要很長期累積的經驗。
我自己判斷會經歷幾個階段:
- 先用免費的嘗試看看自己做不做得到;
- 嘗試付費看是否能夠有所改變;
- 付費後發現自己其實做不到。
大概上面三個循環是最常見的,我也不乏許多總覺得付費後會改變一切的幻想,但實際上如擲入水中一樣,通常掀起一陣漣漪後,就沒有然後了。本來的承諾,就這樣被一次次失敗的經驗,慢慢沖淡。這時候,可以說是一種「衝動消費」,如果在生活的案例就是,答應交往後的不久馬上發現原來不適合,如果是年約付費的話,這樣頭洗一半的狀況,只好等水流完。
時間久了,這個狀況其實很有機率發生質變,可以說是因為繳的學費多了,而開始用另外的角度去看。
小結:金錢是必須流動的
這幾年,開始知道有許多獨立開發者,透過 Side Project 的方式,做出自己的產品並公開提供服務,包含我現在使用的 Typlog 跟 Buttondown 都是這樣誕生的。我覺得習慣付費這件事情,能夠重新體會到「金錢的流動」感,我自己是非常喜歡支持獨立開發者,也正在設計自己往此方向前進。當我們開始知道,這樣的支持室能夠協助「創造」的時候,金錢的支出,除了換得一服務之外,更有一種支持感,我們有能力提供給別人支持,透過流動更加能夠反饋回來。
感謝您讀完第 384 號作品,點此訂閱電子報,或您可以直接往下滑👇快速訂閱,下次見!